关于更新《济安金信基金风险评价解决方案》的通知
济安金信基金评价中心 2020-09-29 11:40:14

近日,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新规》)及配套规则,对基金销售机构采用的产品风险等级相关细则进行了修订,济安金信基金评价中心根据此次新规要求,结合当前基金产品风险等级评价实务,对《济安金信基金风险评价解决方案》中的评级方法进行了更新调整,主要调整事项如下:

1. 对成立满一年基金产品的定量风险评价方法进行更新,依据基金类型采用不同的风险评价指标,计算得出基金产品的波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期限性风险等风险,再结合基金产品的定性基础风险进行综合的风险等级评价;

2. 恢复封闭式基金分类,并在定量类型风险中补充相关指标及计算方法;

3. 为有效落实《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销售新规》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细则规定,我中心经过审慎评估后可根据管理人发布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中关于风险收益特征的描述对基金产品的风险等级进行适当调整。

对于目前已存续基金产品,其风险等级出现变更的将于2020101日统一正式实施,使销售机构能够在合规展业的基础上,实现投资者与基金产品的适当性匹配。此后新发行的基金产品自发行之日起按照此次更新的方法进行风险等级划分。 

特此说明。
 

济安金信基金评价中心

202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