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公司评级对象
济安金信 2010-05-28 17:02:30
基金管理公司的主要职责是遵守投资基金管理机关及投资管理公司章程或信托契约,运用所管理基金名下的资产,对各种允许的投资对象进行投资,谋求所管理的基金资产不断增值,并使基金持有人获取收益。
投资者的投资对象是基金产品,而非基金管理公司,而评价基金公司是否负社会责任、公司治理等并不意味着其擅长管理某一类基金。因此,济安评级的对象是旗下拥有满1年的货币型基金或满3年的纯债型、一级债型、二级债型、股票型、混合型、封闭式、指数型和QDII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