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第二季度不予评级基金的相关说明
济安金信 2016-07-29 16:05:47
重视基金产品是否合规与守约是济安评级遵循的重要原则之一。对于有违反法律法规、偏离基金合同约定、或由于其他原因难以评级的基金济安坚决不予评价。为保持基金评级的公平性、公正性,每期发布基金评级结果前我们都将对进入济安基金综合评价系统的九类基金进行严格的合规性审核。 经过核对,2016年第二季度不予评级的基金有1只,为易方达中小盘股票。 易方达中小盘股票基金的选股风格与招募说明书约定投资范围或风格不一致,且在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中并没有基金选股风格变动的相关约定。大盘股基金与中小盘股基金在风险及收益波动性上有较大区别,会使基金投资者产生投资风格错配。因此,为维护投资者利益,并进行公平评价,这只基金本期不予评级。 此外,济安金信基金综合评价系统根据基金招募说明书,就基金投资范围、操作风格、财务属性等合同约定项形成合同约束库,并对基金运行是否符合合同约定进行动态跟踪对比,对于投资风格、财务属性等与合同约定存在偏离的基金不予评级。本季度未出现此类违约基金。 表1:2016年第二季度不予评级的基金名单
数据来源:济安金信基金评价中心 数据截止日期:2016年3月31日 表2:基金投资风格识别—选股风格属性
数据来源:济安金信基金评价中心 数据截止日期:2016年6月30日 |